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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社保部门解读职工养老保险 城乡居保热点问题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8-5-15 4:54:54 人气: 标签:养老热点事件
导读:社保政策与市民息息相关,参加职工保险缴费满15年了,还需继续缴费吗?想从城乡居保转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又该怎么计算?......近日,市社保局收集了备受市…

  社保政策与市民息息相关,参加职工保险缴费满15年了,还需继续缴费吗?想从城乡居保转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又该怎么计算?......近日,市社保局收集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不少企业职工都有一个疑问,目前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经超过15年,但是还没到退休年龄,那还需要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吗?

  市社保局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科长赵荣德说,如果在就业的情况下,一定要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在没有就业的情况下,就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的方式参保或者选择不参保。基本养老待遇基本上就和其缴费年限、缴费金额挂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其最终的待遇也越高。

  社保部门测算,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缴费满15年后,如继续以最低缴费工资缴费时,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相应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每月可增加70元左右。

  目前我市的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这两种养老保险是可以互相转移接续的。需要注意的是,从城乡居保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年限是不能累计的。

  赵荣德说,至少要缴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才可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账户从城乡居保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的。

  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转移到城乡居保。衔接方面,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并入城乡居保的账户,同时两者的缴费年限也可以合并计算。我市需要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参保人,可到养老金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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