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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自查评估工作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8-5-11 12:50:13 人气: 标签:食品安全自查怎么写
导读:为深入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科学评估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绩效,全面迎接自治区中期评估验收,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12日…

  为深入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科学评估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绩效,全面迎接自治区中期评估验收,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12日开始,组成两个评估组,对11个旗县市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期绩效进行自查评估。

  此次评估是一次对全市创建工作的深入体检、集中演练,将对纵深推进创建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评估过程中,重点突出“四个明确”,力求评估取得实效。一是评估目的明确。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结果、问题为导向,以评促建,通过对创建过程中每个重要环节的工作考量,进一步明确责任,夯实基础,强化监管,动态改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评估内容明确。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和《自治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要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严格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为、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七个方面内容,对各旗县市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评估,务求实地评估与督查指导双向推进。三是评估方法明确。采用听、问、看、查、分析的“五步法”调查方式,通过工作痕迹查验、现场检查勘验、抽样问卷调查等方式,问题导向,时间服从质量,注重实战性、科学性、严密性,切实掌握一线创城情况,有的放矢推进全市创城工作。四是评估对象明确。明查与暗访有效结合,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畜禽水产品)、餐饮服务、种养殖业、屠宰业、粮库、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农药销售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园区等10种业态进行暗访,对各旗县市区党委和街道(乡镇)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情况,以及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情况进行明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截止目前,已对兴和县、卓资县、丰镇市、商都县、化德县等5个县市完成评估,下面将在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为全面迎接自治区中期评估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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